我要入驻
| 创意九龙众创空间入驻 |
入驻条件 一、创业项目较为成熟,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优秀文化创意项目、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计划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并确保这些项目优先进入众创空间。不鼓励餐饮食品类等一般性项目进驻空间。 二、创业项目分为四类,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二类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三类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四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 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入驻众创空间的教师创新创业项目由所在二级院进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入驻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项目成员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区域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校专兼职教师; 二类: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一)入驻众创空间的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由所在二级院进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且至少配备有1名创业指导教师。其中,入驻众创空间的项目必须符合本院专业方向,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方向。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有较好的项目相关专业基础,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项目创业指导教师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校专兼职教师或经众创空间主管部门认可的行业专家。 (二)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三)发起人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在校生成员均须取得家长同意; (四)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三类: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一)入驻众创空间的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导向,且有利于体现(青年)大学生自身优势和创业特色; (二)企业必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2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以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入驻;(应主要针对初创企业) (三)企业法人必须为我校毕业生,且有2年以上创业经历; (四)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四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一)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项目方向必须是文化创新创意领域,符合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导向,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学校的专业发展; (二)企业必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三)具有企业章程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入驻申请 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或者创业者申请入驻创意九龙众创空间创业,应当提交《创意九龙众创空间入驻申请书》(详见附件1)及《创意九龙众创空间入驻申请书》注明要求提供的材料,相关材料如下: (一)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二)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封面详见附件2); (三)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或者企业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四)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章程(仅已注册的企业提交); (五)企业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仅已注册的企业提交); 更多详细规定请参照阅读《创意九龙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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